重点提示:
为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加粗条款),关注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为加强客户银行账户管理,维护客户及银行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核对甲方在乙方开立账户的银行账务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约定
1.1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对账制度,及时核对账户,纠正发生的账务差错。
1.2乙方应按照《存(贷)款余额对账单》确定的对账方式和对账周期向甲方提供对账单,列明甲方对账账户余额,对甲方反馈的对账不符情况配合甲方及时处理,确保账务记载准确无误。
1.3甲方应按照银企对账确定的对账方式和对账周期与乙方核对银行账户,如发现存款余额不符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如调节后仍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将账务核对结果通知乙方。
第二条 对账要素
2.1本协议所称的对账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对账的账号、对账签章、对账方式、对账周期、地址、对账联系人姓名、对账联系人电话、对账联系人手机等内容。
2.2本协议所指对账账户,是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包含外币账户、人民币账户等类型,该账户账号等具体信息,由其留存在乙方的客户信息和账户信息为准。
2.3客户可自行到乙方营业机构签约选择对账方式,包括网上银行对账、网上对账、自助设备对账、纸质对账。如未到营业机构签约确认的,企业账户乙方均确认其为纸质对账方式,个人账户乙方均确认其为网上对账方式,开通网上银行的企业账户均联动开通网上银行对账。
2.4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对账要素真实、准确、有效,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对账要素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甲方对账要素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向乙方申请变更,因对账要素有误或者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而产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对账具体事项
3.1甲方按照乙方所规定的对账周期进行对账。
3.2甲方选择通过网上银行对账、网上对账、自助设备对账的,在系统运行正常情况下,乙方成功发出对账信息的,视同对账信息已送达甲方。
3.3甲方选择通过网上银行对账、网上对账、自助设备对账的,除对账不相符外,均不再提供纸质对账单。
3.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余额对账单之日起,30天内完成对账,并将核对、填写无误的对账结果通过系统回执反馈至乙方对账机构。
3.5甲方通过网上银行对账、网上对账、自助设备对账的,如存在对账结果不相符情况的,由乙方在对账30天后发起纸质对账。
第四条协议解释
4.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甲方撤销在乙方开立的所有账户后失效。
4.2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上述条款实施电子对账。